建阳市书坊中心小学评选先进方案(试行)
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促进教师以主人翁的态度投入到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中,特制定书坊中心小学评先实施方案。现给予公示,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。
一、名额划定
书坊中心小学每学年学校奖励教师24人,其中优秀班主任6人,优秀教师18人,[全校共64人,评18人,3.5人评一个]
文明班级(优秀班主任6人)
分低年段一二三年段共5个班 二名
高年段四五六年段共11个班 四名
优秀教师18人:(四人评选1人)
中心校设12人
各村校贵溪2名,其余村校花园岭\饶坝\钱塘\幼儿园各1名
二、奖励标准
获校表彰的班主任与教师学校发给20元的奖金与荣誉证书.(获得校级以上级别的学校不另发给奖金与证书)
三、评优办法
1、文明班级(及优秀班主任,优秀辅导员)评选办法
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。班级学生一学年来没发生安全事故的,方可参加文明班级评选。具体评分办法如下:
(1)文明之星;按每2周七项常规评比结果得出的文明之星颗数计分,每得一颗星奖2分。
(2)板报评比;每得一次优加1分,得良加0.5分,没完成每次扣0.5分.
(3)卫生大检查;每得一次优的奖1分;得良的奖0.5分;完成不好,以按要求重新整理的得0.2分;态度生硬的每次扣1分。
(4)组织学生参加各级竞赛活动;班级团体获县市级及以上奖的每项奖5分。学生个人获县市级及以上奖的每项每人次奖2分。班级团体获校级奖的每项奖2分,学生个人获校级奖的每项每人次奖1分。
(5)完成各部门工作情况。由行政班子组织测评,优秀率达90%及以上的奖10分;优秀率达85-90%的奖6分;优秀率在80-85%奖4分,优秀率在80%以下的不得分
按以上五项计分,按分数高低为序推荐评优。
2、评选优秀教师
(1)所任班级在文明班级评选过程中所占的名次,总分最高的班主任得20分,科任得18分;总分第二的较前一名减2分计,依此类推。(分高低年段排名),综合学科教师在征得班主任同意的前提下可任选一个班来计分。
(2)语数教师所任学科的学生及格率优秀率均达中心校优秀标准的:及格率、优秀率平均值在中心校同年段中位居第一的奖15分,第二的奖10分;及格率优秀率未达中心校优秀标准的,学生成绩较自己接班成绩与同年段相比提高幅度大居年段第一的奖10分,第二的奖8分或降低的幅度最少的奖8分,第二少的奖6分。(一个年段只有两个班的只取前一名,只有一个班的按是否有达中心校优秀标准计达优秀标准奖10分,达达标标准奖8分。)其余的不得分。(本条不适用于综合学科教师)
(3)完成各部门工作情况。由行政班子组织测评,优秀率达90%及以上的奖10分;优秀率达85-90%的奖6分;优秀率在80-85%奖4分,优秀率在80%以下的不得分。
(4)教师个人参加各级竞赛获奖的,获地级及以上的表彰的奖10分,获县局级表彰的奖8分,获校级竞赛奖6分。同项目的竞赛的视最高级别计分,不同项目竞赛的可按次数累计,但最高不得超过15分。(以获奖证书为凭)
(5)教师个人撰写论文获省级及以上奖的奖10分,地级奖6分,县局级奖4分,校级汇编奖2分。(报道稿较同级别减1分处理),可按篇数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。(以获奖证书为凭)
(6)指导教师,获省级及以上表彰奖10分,地级表彰奖8分,县市级表彰5分,校级表彰奖2分.(以指导证书为凭)
(7)指导学生,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竞赛并获得一定成绩的,团体获地级及以上表彰的奖15分;县市级表彰奖10分;校级表彰的奖5分;指导学生参加各级竞赛,获地级2分;县市级奖的每人次奖1分;每学年有组织一次及以上的校级学科竞赛活动,并有过程性资料的奖10分。(以指导证书或学校安排为凭)(最高不超过20分)
按以上加总分排名,推荐评优。
注:荣获同等或上一级别奖励的教师不在参与校表彰.也不发奖金.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