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福明的博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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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福明,67年4月出生,大专学历,小学数学高级教师,中共党员。任实验小学副校长,支部委员,福建省小学数学教育研究会、教学研究会会员,建阳市小学数学教学研究会副秘书长,小学数学省部级课题负责人,建阳市名师,建阳市数学学科带头人,兼职培研员。

曾荣获福建省小学数学课题研究先进工作者、南平市优秀教师、建阳市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教师,市教育党工委、市局优秀党务工作者、教研工作先进教师、命题改革先进教师、建阳市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。200110月至20032月参加福建省小学数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,并获优秀学员称号。

任教24年来,在教育教学工作中,遵循教育教学规律,面向全体学生,培养学生全面发展。所任教的班级及格率、优秀率达市级优秀标准,居全市前列。组建起的省部级课题“优化数学教学环境—促进学生自主学习”课题组,课题研究活动组织有序,成果显著。研究成果在省级交流3次获省级专家的好评、并通过省部级结题验收,所带领的课题组获得省先进单位表彰。在课题研究中执教20节观摩课在省地市级进行交流得与会者的好评;并在省地市级课题研究交流活动中做专题讲座16场次;撰写论文37篇获省地市级一二等奖或在CN刊、地市级报刊发表;编写的五年级《一课多练》、三年级《一册3练》、四年级《AB卷》等分别在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、延边教育出版社、海峡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;指导教师30人次在省地市级竞赛荣获一二等奖。指导的学生上百人次参加省地市校级组织的各类竞赛荣获一二等奖, 6次指导学生参加计算机奥赛获省级指导二等奖、地市一二等奖;8次指导学生参加南平市级与学校级数学竞赛获地校级一二等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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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阳市书坊中心小学评选先进方案(试行)

123lfm BY - 2007-10-8 10:52:00

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促进教师以主人翁的态度投入到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中,特制定书坊中心小学评先实施方案。现给予公示,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。

一、名额划定

书坊中心小学每学年学校奖励教师24,其中优秀班主任6人,优秀教师18人,[全校共64,18,3.5人评一个]

文明班级(优秀班主任6)

分低年段一二三年段共5个班  二名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高年段四五六年段共11个班 四名

    优秀教师18:(四人评选1)

中心校设12

各村校贵溪2,其余村校花园岭\饶坝\钱塘\幼儿园各1

二、奖励标准

获校表彰的班主任与教师学校发给20元的奖金与荣誉证书.(获得校级以上级别的学校不另发给奖金与证书)

三、评优办法

1、文明班级(及优秀班主任,优秀辅导员)评选办法

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。班级学生一学年来没发生安全事故的,方可参加文明班级评选。具体评分办法如下:

 1)文明之星;按每2周七项常规评比结果得出的文明之星颗数计分,每得一颗星奖2分。

2)板报评比;每得一次优加1分,得良加0.5,没完成每次扣0.5.

3)卫生大检查;每得一次优的奖1分;得良的奖0.5分;完成不好,以按要求重新整理的得0.2分;态度生硬的每次扣1分。

4)组织学生参加各级竞赛活动;班级团体获县市级及以上奖的每项奖5分。学生个人获县市级及以上奖的每项每人次奖2分。班级团体获校级奖的每项奖2分,学生个人获校级奖的每项每人次奖1分。

5)完成各部门工作情况。由行政班子组织测评,优秀率达90%及以上的奖10分;优秀率达85-90%的奖6分;优秀率在80-85%4分,优秀率在80%以下的不得分

按以上五项计分,按分数高低为序推荐评优。

 

2、评选优秀教师

1)所任班级在文明班级评选过程中所占的名次,总分最高的班主任得20分,科任得18分;总分第二的较前一名减2分计,依此类推。(分高低年段排名),综合学科教师在征得班主任同意的前提下可任选一个班来计分。

2)语数教师所任学科的学生及格率优秀率均达中心校优秀标准的:及格率、优秀率平均值在中心校同年段中位居第一的奖15分,第二的奖10分;及格率优秀率未达中心校优秀标准的,学生成绩较自己接班成绩与同年段相比提高幅度大居年段第一的奖10分,第二的奖8分或降低的幅度最少的奖8分,第二少的奖6分。(一个年段只有两个班的只取前一名,只有一个班的按是否有达中心校优秀标准计达优秀标准奖10分,达达标标准奖8分。)其余的不得分。(本条不适用于综合学科教师)

3)完成各部门工作情况。由行政班子组织测评,优秀率达90%及以上的奖10分;优秀率达85-90%的奖6分;优秀率在80-85%4分,优秀率在80%以下的不得分。

4)教师个人参加各级竞赛获奖的,获地级及以上的表彰的奖10分,获县局级表彰的奖8分,获校级竞赛奖6分。同项目的竞赛的视最高级别计分,不同项目竞赛的可按次数累计,但最高不得超过15分。(以获奖证书为凭)

5)教师个人撰写论文获省级及以上奖的奖10分,地级奖6分,县局级奖4分,校级汇编奖2分。(报道稿较同级别减1分处理),可按篇数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。(以获奖证书为凭)

6)指导教师,获省级及以上表彰奖10,地级表彰奖8,县市级表彰5,校级表彰奖2.(以指导证书为凭)

7)指导学生,有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竞赛并获得一定成绩的,团体获地级及以上表彰的奖15分;县市级表彰奖10分;校级表彰的奖5分;指导学生参加各级竞赛,获地级2分;县市级奖的每人次奖1分;每学年有组织一次及以上的校级学科竞赛活动,并有过程性资料的奖10分。(以指导证书或学校安排为凭)(最高不超过20分)

 

按以上加总分排名,推荐评优。

 

:荣获同等或上一级别奖励的教师不在参与校表彰.也不发奖金.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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